2009-07-01

20090701可證VS為真

(要是知道我偷偷拍下這幅墨寶並喜孜孜地放上部落格,潑猴小虎大概會皺眉)


我們所見的許多日常是如此理所當然地為真,無法被證明。對異象「想見」與「看見」的差異在於,我是一個學科學的人,一分證據一分話,熱情的當下仍需理性自持,我無法證明自己「看見」了未來-因為時間上而言,未來仍還未來-因此我轉以「想見」來替代這樣的不可說。我常想,咎因於人的有限,我們面對造物主時的確應該謙卑,因為僅僅是時間序列上的可見與否這樣的差異就讓人明白點與線之間的歧異,遑論點與面、點與空間。「可證」與「為真」,就像「發現」與「發明」,中間總是存在著無能跨越的鴻溝。
(我想我無須為我所選用字詞的語意內涵所可能造成的詭論道歉,誠然我是抒情了,但畢竟我也已經盡力小心地處理。這一點上,我的確就是不怎麼謙遜,常被冠以「攻擊性高」的字眼。只能攤手聳肩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