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14_沒有特別要說什麼

我笑笑:「我手上有第一集。」其實按著我個性,既然出全了,我會直接買下一整套。我最討厭的就是慢慢收集了,沒準哪一陣子忘了,缺一漏二的,我可不喜歡。
全三集都出了,我的確沒有理由擱著只帶走第一集。那明顯地不是我的個性。
不過買書時我的確掙扎了會,然後只抱走第一集。
回家迅速地瀏覽、跳躍地讀,卻偏生湊巧,不是佛就是道,很頭痛!是真的皺起眉來的那種痛。
或許這會是曠世巨作吧?但我已打定主意將這本書丟棄。
抱歉了這位作家,我挺喜歡你上一部作品,雖不甚玄奇但構思也屬一絕。雖說我不特別認為你是女版金庸,但你有些東西卻寫得高明巧妙。不過這本第一集,請見諒,我想我大概會把書丟棄吧(並不是因為寫得不好,而是那麼多的佛道敘述讓我厭煩)?連捐贈給友人或是圖書館都免了,雖然這是新書挺可惜的。至於後面兩集,想當然爾我不會購買。
貞問好看嗎?我說有許多佛道敘述我不喜歡之後應該會丟掉,又保留地說但這也只是我個人的感覺做不得準,你想看我可以借你,或許你會有不同感受。貞說既然你這麼說那我就不看了。
一驚。
我沒有想過自己對什麼事物的毀譽能影響別人的感受(本想寫「左右」別人的感受,但這樣委實託大了些),畢竟最終決定還是在個人,某人的肉是另一個人的毒藥(XD)。忽然覺得說話該小心、該斟酌。
不過,這樣我以後就會不說帶有毀譽的話嗎?也未必。我想我還是會照著自己的想法或觀感去說,但同時也會強調這僅是我一家之言。
以下就是我的一家之言,不管看不看得懂,竊以為,這都令人悲傷。
你終於決心把往日的朋友給拋撇了嗎?你終於決心自己一個人往前走了嗎?過往恩義,那些你曾念茲在茲的摯友之情,你都要丟棄了嗎?恕我直言,所謂的「有出息」並不是這樣的意思。在你的朋友最需要人鼓勵的時候你卻因為某些原因(或許是他面對你時變得多刺變得拒絕以至於你不願意對他再度付出關心?可是你有沒有想過,你也曾經心裡這樣酸楚卻表裡不一?)撇下了他,不去陪他面對他生命中最深的恐懼。這樣好嗎?這樣真的好嗎?
你有沒有想過,你們之間縱有競爭也不應該是比出個輸贏的那種。你不也說了嗎?向西向東,最後大家總會再相見。那麼,是不是容我提醒你,去擁抱這個現在也許渾身是刺的朋友,讓他身上的刺扎到你身上,陪他流流血。你可能會說他不需要他無憂無慮他是天之驕子,但你真的覺得他不需要嗎?你看到他不在乎底下的脆弱了嗎?那曾經只有你才看得見的不是嗎?你的眼睛何竟遲鈍了呢?!你為什麼自卑到這種地步以至於掩面不看呢?!
好或不好,我沒有答案。我只想說,倘或你覺得無所謂覺得反正你朋友很多不差這個,或是覺得目前最重要的是知識學問的追求,那麼,請容我在你功成名就之時對你輕蔑地說我看不起你,也請容我在你拿到諾貝爾獎之時持有不在場證明,因為那使我感到羞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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